日前,教育部网站消息,最近几天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指出,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此外,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禁止条件,机构不得招用两类人员,即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003010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款支付培训费。机构不得诱导其他年龄段的学生使用培训贷款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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