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宇宙的科技创新角度来说,首先要理解元宇宙的概念,作为互联网从Web1.0到Web3.0发展的结果,元宇宙实质上是互联网和一系列新兴技术组合进化的产物。按照凯文·凯利的说法,工业时代造物都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化的。它有目的、有预设、有中心化,讲求的是因果关系,而互联网等技术的进化更加契合生命进化的特点,更加契合生物进化的特点。
技术发展问题。包括带宽可能永远不够,Al、XR、区块链等层面争夺算力和带宽;5G/6G的进展可能不及预期。
科技监管问题。政府以什么角色参与到元宇宙,虚拟经济和金融证券活动如何监管,如何审计、如何纳税等问题。
资源和算力问题。一个元宇宙世界的算力消耗量未来可能达到某些国家的消耗水平。
科技伦理问题。元宇宙的去中心化的新型联结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更广泛的连接性和更高程度的自主性。如果说,元宇宙在技术上是一个可以预期的事实,那么,元宇宙在道德上还是一种可以期待的共同善,只不过这种共同善不能自发地得以实现,需要人类社会依据其去中心化连接的性质,通过道德以及法律规范来予以维持、促进和发展。哲学家列维纳斯认为,道德生活有三个不同的模式:一是以集体为重的道德生活模式;二是以个人为重的权利生活模式;三是以他者为重的道德生活模式。其中,第三种模式最基本,也最能反映人的本质。我们需要站在最后一种模式下理解元宇宙道德与伦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