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大连分公司积极响应,主动作为。1月22日联合大连石化公司、中远海运公司共同召开会议,就推进与大连石化和中远海运公司的船岸协同应用机制,共同商讨致力于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以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大连作为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港口城市,其油品转运业务在港口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要源头,其治理工作尤为重要。当前,我国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而O3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素。VOCs作为PM2.5和O3污染的共同前体物,其减排工作对于降低PM2.5浓度、控制O3污染具有重大意义。
为有效推进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大连分公司主动牵头,组织大连石化和中远海运公司开展专题协调会。与会各方围绕船舶设备、现场作业、充惰工艺、标准执行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结合《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各方明确了从2025年2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8000总吨以上轻质油船靠泊标准和作业流程,旨在进一步提升油气回收设施的投用率,减少VOCs排放。
下一步,分公司将在新靠泊标准与作业流程实施后,密切关注油船轮转和作业效率的变化情况,确保在推进VOCs排放控制工作的同时,不影响港口的正常运营。同时,分公司还将继续加强与大连石化和中远海运公司的沟通协作,共同探索更为高效、环保的油品转运模式,为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大连/李家豪)